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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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还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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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酒店一共住了两次,第一次没出状况,还算愉快!今天下午三点入住该酒店,晚上十点左右发现马桶堵住了,打电话给客房部后,安排了工作人员上来维修,发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,需要换房。到前台后,前台工作人员一点歉意都没,态度生硬的给了两个解决方案,一,大床房换双床房;二,加二百多换套房。两个方案我都不接受,我向前台提出退房要求,前台直接生硬的回答我,退房可以,按一天房费计收。拜托,又不是我顾客的问题,后来经另一位前台工作人员请示领导,才同意计收半天房费!害的我大半夜提着行李换酒店!这是我入住这么多酒店以来最不愉快的一次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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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觉得福平挺好